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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海都见习记者 吴芳 海都讯 戴某耍酒疯,发生交通纠纷后拒不配合调查,还推倒民警致其受伤。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戴某犯妨害公务罪,获刑六个月。 2014年12月17日凌晨3点半左右,戴某酒后与杨某因交通避让问题发生纠纷,天宝派出所蓝警官赶到现场。蓝警官准备将戴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可戴某拒不配合,将蓝警官推倒在地,致其受伤。经鉴定,蓝警官属轻微伤。 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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