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金兰
海都讯 近年来,国内外纺织品生态安全关注度不断提高,许多新的化学物质陆续被纳入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范围,导致不少企业难以适应。为帮助泉州市纺织服装生产企业更多地了解纺织品生态安全相关知识,及时理解和掌握最新标准动态和产品质量要求,由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福建晋江)服装分中心(筹)和晋江市纺织服装质量技术中心联合举办,泉州市纺织服装商会协办的2015年《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及系列服装产品新标准宣贯培训会议6月9日在晋江举行,泉州地区180余名企业骨干人员参加了宣贯会。
严控有害物质
2015年《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是于今年6月1日实施,也是中国第一部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是经过WTO成员方一致通过的国家技术法规。该标准第一次将安全技术要求及服装产品附件(纽扣、拉链、绳索等)列入强制性要求,对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面规范。
然而从前期执行情况来看,目前国内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抽查以基本安全项目为主,执行标准仍不统一,在各自领域各说自话。此外,在欧美市场每年都发生服装被召回事件,尤其婴幼儿和童装。“主要原因就是有害物质如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服用安全性能、燃烧性能等不符合欧美市场要求。”据福建省纤维检验局国家纺织服装质检中心(福建)高级工程师王宜满指出,世界各国对纺织产品尤其是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性极为重视,很多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出台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用于保护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这套标准的执行将对我国纺服类产品的出口造成巨大影响。
设置两年过渡期
考虑到婴幼儿容易将各种物品放入口中,因此《规范》对婴幼儿制品上有PVC涂层和PVC印花织物上6种邻苯二甲酸酯作了不得超过1‰的限量规定。此外,标准在化学安全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以及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这些要求等同欧盟标准,高于美国标准。
据王宜满介绍,鉴于绳带可能对婴幼儿和儿童造成窒息等潜在伤害,这项标准对头颈、肩部、臂部、腰部、臀部、脚踝等不同部位服装绳带的自由端、绳圈、伸出长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为防止服装上的纽扣等小附件被婴儿吸入鼻孔或放入口中,对婴幼儿纺织产品,标准明确提出不宜使用尺寸小于3mm的附件,且应达到相应的抗拉强力要求。标准还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证市场的顺利过渡,《规范》设置了两年过渡期,过渡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根据标准要求,对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的所有相关产品要求必须符合标准。王宜满认为,“此举有利于企业对技术进行改造与升级,消化原有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