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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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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曾小琴 海都讯 来自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今起至明年6月30日,泉州将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泉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标准为3662元,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标准为6102元;市直、鲤城、丰泽、洛江、泉港、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含泉州台商投资区)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为118元,而安溪、永春、德化月缴存下限标准为106元。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与去年相比,泉州市职工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标准增加了29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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