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邦邦 黄颖 文/图
海都讯 夏日灼灼的阳光下,漳州芗城区腾飞路一正在改造的建筑,玻璃屋顶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就像个亮晃晃的小太阳。数百米外,解放军第175医院的工作人员却被这光线刺得睁不开眼。一路之隔的福海阳光小区,也有住户感受到这光的威力,戏说“被亮瞎了眼”。
办公室多了个“小太阳” 亮到眼睛睁不开
陈先生在解放军第175医院工作,办公室在住院部9楼。最近一段时间,每天上午9点多到10点多,办公室总是明晃晃的,光线亮到刺眼。他从窗户向外看时,更是连眼睛都睁不开。一番搜寻,他发现罪魁祸首竟是腾飞路一处正在改造的建筑,玻璃屋顶反射出的一团耀眼的光。
陈先生把此事发到同事间的微信群里,没想到不只他一人深受其扰,同事们也都反映强烈。
而住在福海阳光小区的住户苏先生,也被这一人造“小太阳”困扰得不行。每天上午10点多,光线就反射到他家里,这段时间,他只能拉紧窗帘。
昨日上午11点,海都邦邦找到该改造项目工程部负责人邹先生,一同爬到屋顶寻找光源,经过一番搜寻,发现是两栋建筑之间的一个造型屋顶惹的祸。随着太阳的移动,玻璃屋顶向不同角度反射光线。
邹先生说,这是三个月前安装的造型屋顶,用的是普通钢化玻璃,玻璃下面还装了一些白色的造型板,没想到反光会这么厉害。
昨日下午,该改造项目另一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将召集工程部现场查看,商量出一个解决方案,看是要贴膜还是如何处理,将在近期给出答复。
“光污染”国内立法空白 但可诉民事侵权
光污染,是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主要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和彩光污染。镜面建筑反光、夜晚不合理亮光,是比较常见的光污染。
当太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磨光大理石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炫眼夺目。专家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还使人头昏心烦,甚至发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也使室温平均升高4℃~6℃,影响正常生活。
邦邦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国家对光污染还没有认定的标准,而相关执法部门也少有接触到此类投诉。即便接到投诉,也因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缺少可操作性。
福建省闽隆律师事务所陈乾金律师表示,虽然光污染现在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认定,但不表示法律上不能认定侵权。《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不管是自发光还是反射光,如果影响了市民生活起居、住宅安宁,就构成了民事侵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选择相邻关系纠纷,或者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作为案由,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索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