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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韩影 海都讯 夏夜和朋友湖边约会,却意外遭人抢劫,年仅20岁的小王重伤身亡(本报今年3月26日A5版曾作报道)。这起发生在泉州市区浦西滞洪区旁的命案,近日有了新进展:凶手张某华因犯抢劫罪,一审被泉州中院判处死刑。宣判后,张某华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 本案庭审过程中,张某华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一度翻供,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偷,而不是抢。他称,自己本想到那边看看,偷盗电缆卖钱,刚好碰上小王和小唐在湖边,就盯上了他们的挎包。张某华也不承认自己使用钢管打人的情节。泉州中院审理认为,张某华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其犯罪手段恶劣,庭审避重就轻,认罪态度不好,一审判处其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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