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版面导航
|
N海都记者 陈晓东 海都讯 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聚集,厦门推出了五个政策大礼包。昨日海都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日前出炉,厦门市政府将推出几大扶持措施,范围从开办到风险补助,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首先是开办奖励。根据《办法》,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资金累计投资规模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此外,如果符合厦门市总部企业条件,还可以享受厦门市总部经济相关扶持政策。 《办法》也对针对厦门市企业股权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推出奖励措施。其中,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对厦门市企业股权投资规模的1%给予奖励;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对厦门市企业股权投资规模的0.5%给予奖励。上述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此外,符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规定的,还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投资有风险,失败怎么办?根据《办法》,对投资于厦门市中小微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项目投资损失的,按其实际投资损失金额20%给予风险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额为200万元,同一股权投资类企业申请风险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