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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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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林志祥 海都记者 朱加良 海都讯 前晚12时许,漳州龙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榜山严溪头一出租房例行检查中发现,一男子情绪十分亢奋,手脚乱舞,始终不配合检查。民警当即控制该名男子,并将其带回进行检测,证实其吸食了海洛因。 经查,男子名叫刘某文,现年35岁,湖南人。刘某文吸毒亢奋的劲头消退后,才供认,自己从今年7月以来,在石码锦江道江滨公园厕所内,用针筒注射的方式吸食海洛因,每天多达四五次。目前,刘某文已被强制戒毒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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