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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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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金炳 梁秋芳 海都讯 买肉时,食指差点被当肉切了。4月1日,何女士到石狮市一菜市场买菜。当时,她来到林某摊位,欲买些肉。 何女士用左食指指向肉摊,问道:“这块怎么样,多少钱,可不可以切一下?” 没想到,林某挥起屠刀准备切割猪肉时,与何女士的左食指相遇。白刀子一划,何女士当场鲜血直流。 经医治,手指保住了,但赔偿未达成一致,何女士将对方告上法庭。昨日,经石狮法院湖滨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一次性支付原告何女士1.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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