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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C05版:漳州房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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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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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帮

N海都记者 陈群

张先生:亲属有一套房子,还在按揭中,现在要赠与我,并由我继续还贷款,要如何办理?

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亚斌律师答:因存在银行按揭贷款,银行还是抵押权人,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未经银行同意不能对外处置(包括买卖、赠与等),必须先归还银行贷款,解押后,方可办理赠与的相关手续。当然,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由你继续还按揭,等到还完按揭或者提前还款,就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但存在一定的风险。

蔡先生:朋友转让了一套房子给我,听说以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过户可以减免一些费用。请问赠与真的划算吗,有何风险?

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答:没有必要这样做,赠与的房产如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赠与方式获得的房产,将来如果要转让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两者税费差别不大。

林先生:我买了套二手房,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交了60%首付款,在实际占有房子之后,房东联系不上,我担心今后的过户问题,想联系上房东后再付购房款,这样会不会产生什么纠纷?

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亚斌律师答:你现在应及时仔细看一下你们双方签订的二手房购房合同的相关条款,不要因为卖方联系不上而导致你支付购房款逾期,造成违约,如果对方有违约情况,建议及时起诉解决,不应就此不管长期居住,不然将来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

赖女士:我两年前购买了顶楼套房,装修完入住一年后就发现屋顶有漏雨现象。出现这种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洪亚斌律师答:先看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上对质量保修期的约定,并按此追究开发商的保修责任,你还应保留找开发商处理的相关证据。如果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拒绝履行保修义务,你可以自行整改并可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关整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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