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林永清 唐雪峰
为全面推动十大“文明新风”行动,促进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上水平,同时确保每一项行动能落小、落细、落实,石狮市制定出台“10+2”细案(即:10个行动方案和1个宣传方案、1个保障措施)。
根据细案,十大“文明新风”行动在宣传上将有“七个一”,即设立一个报纸宣传专栏、开播一个电视宣传专栏、开通一个微信宣传平台、设立一个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刊播一批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举办一个“狮城新风”讲堂、制作一部“文明新风”微电影。
这“七个一”,主要是在《石狮日报》开设“文明新风”系列宣传专栏;在石狮电视《石狮新闻》频道开设“文明新风在行动”栏目;在中国石狮网开通“狮城新风”公众微信平台;石狮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设计征集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新风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组织开展“狮城新风”讲堂,推动“狮城新风”讲堂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石狮市委宣传部策划定制拍摄一部以“文明新风”为主题的原创微电影。同时,在《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中国石狮网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开展“不文明行为(现象)随手拍”活动,接受市民投稿,对一些不文明行为(现象)及时在曝光台进行批评曝光、评说或跟踪采访。
此外,石狮将重点开展两项对不文明行为的公共曝光活动:一是依托“狮城新风”公众微信平台,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征集评议活动,重点征集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市民可通过手中的摄像机、相机、手机,拍摄发生在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并附简单的文字说明,直接发送到“狮城新风”公众微信平台;二是《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专栏,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促其整改。
为了落实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后的处置,石狮市还出台了《〈对不文明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和依法查处的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建立对不文明行为公共曝光和查处的联动机制。今后,凡在石狮本地媒体曝光的,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受理和依法查处《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石狮新闻》等媒体曝光的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给相关媒体。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十大“文明新风”行动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