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再过半个月,新一届的大学生就将离家前往各自的录取高校进行报到,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学费问题无疑是个“拦路虎”。日前,市教育局发布了今年最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更加简化了申办手续、延长还款期限,高三就可预申请,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让寒门学子可以在家门口轻松申报助学金。
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目前已可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手续简化,高三就可预申请
如何申请贷款,需要怎样的手续和证件?
这是每天申办者最受关注的问题。据规定,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用提供任何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学生根据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为方便学生贷款,各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要简化贷款手续,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材料。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时,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将在高三年级的学生中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前期预受理,以缩短学生日后正式办理助学贷款的时间。
贷款期限延长至20年
回看往年,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两种贷款方式,最长的期限不超过14年。
而今年,最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将贷款期限大大地延长,贷款期限定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相较往年,延长了6年。
2014年,泉州市已实现“应贷尽贷”,当年发放助学贷款5928万元,受益学生超过1万人。
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承担利息,统一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或终止学业时贷款利息才由学生自负,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假如毕业后,在还款期内,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继续申请贴息。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还本宽限期延长至3年
新的助学政策里,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三年为还本宽限期,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
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须偿还贷款本金。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再读学位毕业后,仍有3年的还本宽限期。
省政府有关部门、各高校将研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对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市教育局公布的可贷款银行名单如下: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所辖各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所属各分支机构,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为新增经办银行,农业银行不受理新生贷款,仅接受老生续贷。申报贷款的学生和家长可在10月15日前,前往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