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李鲁漳 黄国华
海都讯 3名业务员推广业务,在南靖武林村迷路,一人下车问路,两人呆车上,结果被错当偷狗贼,车上两人遭护村队员打伤。昨日,南靖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护村队员高某提起公诉。
庄某、欧某是厦门一家贸易公司的业务员,2013年10月8日15时,两人和另外一人到漳州南靖推广业务,结果在靖城武林村迷路。这个村庄经常有人开着和他们同款的面包车进村偷狗,村民发现了庄某等人的面包车,就上前将车围住。
高某是南靖县靖城镇武林村护村队队员,当时他与队员正在村内道路日常巡逻,发现庄某、欧某等人驾驶面包车被村民围住,高某便上前询问。询问中,高某听周围村民称两人之前面对询问时要逃跑,便以为两人就是货真价实的偷狗贼。于是,持扳手将两人打伤。庄某用手去挡扳手,导致右手骨骨折,经鉴定庄某伤势为轻伤、欧某为轻微伤。
不想,一查看庄某的面包车,里面都是庄某所在公司的宣传单。经调查,庄某、欧某等人是厦门一家贸易公司业务员,当日是到南靖县靖城镇联系业务。
后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于2014年7月1日主动到南靖县公安局靖城派出所投案。
经办检察官提醒,即使是抓到真正的窃贼,群众也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能对其进行人身伤害,否则因殴打行为对窃贼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