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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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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周国楷 陈雅敏 海都讯 手机被偷,她没报警。同一个人差点把她强奸了,她也不报警。没想到,他又拿着强奸未遂时拍下的裸照,要勒索3000元,这次,她终于报了警。昨日凌晨0时许,20岁的重庆人万某,在晋江青阳阳光广场附近,被陈埭派出所民警抓获。目前,他因涉嫌盗窃、强奸、敲诈勒索3项罪名被刑拘。 民警介绍,受害者南平女子阿红(化名)在晋江陈埭一家鞋厂上班。2013年10月,她在当地一餐馆吃饭时,一部手机被人偷走,但没报警。过几天,她发现偷手机者竟是同事万某,万某见被认出,归还手机。 过了1个月,万某请阿红吃饭。两人喝了不少酒,万某便送她回宿舍。到宿舍后,万某见阿红一个人住,趁她醉得不省人事,脱光其衣,拍下裸照,正欲性侵时,阿红清醒,激烈反抗,并要喊人。万某逃离,但阿红没报警。 前晚,万某翻到了手机里上述阿红的裸照,便发给阿红,要阿红“借”3000元。阿红假意答应后报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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