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9月12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据新华社电 “双11”、“双12”等时段已成为各大电商平台进行集中“大促”的惯例。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再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就必须遵守《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查处。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1日发布的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在集中促销时应该对卖家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应该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卖家在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时间;应当对卖家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应当事先显著公示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且不得虚构成交量或用户评价等。 同时,对于在第三方平台开展交易的卖家,规定也明确:卖家应显著公示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促销广告应真实、准确,附条件的促销广告,应当将附加条件在促销广告页面上一并清晰完整表述;禁止采用标示商品与实际不符、虚构交易量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赠送积分或优惠券的,应标明其使用方法、条件;有奖促销时,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不得虚假抽奖或操纵抽奖。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