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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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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林永清 海都讯 昨日,石狮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若干措施》,由石狮市财政每年拨付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石狮建立研发机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其中,企业专利产业化项目立项,最高可获20万元扶持金。 该措施将奖励专利获得者,其中,发明专利每件奖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2000元、外观设计每件奖1000元,对获得境外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5万元;每年经专家评审,评选5至10个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以立项的形式给予10万至20万元的扶持;鼓励申报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或中国外观设计奖金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5万元,获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专利权人,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的专利权人,最高奖励5万元。 对石狮在校学生获得国家、福建省级以上各类发明创新大赛在一、二、三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泉州市级各类发明创新大赛在一、二、三等奖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并且工作单位在石狮的泉州户籍人员,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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