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戴敏
海都讯 昨日上午,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龙岩连城县煤炭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江斯平被免职。此外,福建省纪检监察网站还分别通报永定区、漳平市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连城县煤炭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江斯平,于2013年8月至11月间,多次在异地进行超标准公务接待,花费公款3.4万多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煤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职务。
永定区金砂乡下金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应兰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12月,张应兰利用职务之便,用虚假工程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该村招待费。今年9月15日,区纪委给予张应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定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炳煌公车私用问题。今年7月28日,陈炳煌未经请示和履行警车报批手续,擅自违规使用公车,用于处理个人事务。9月15日,区纪委给予陈炳煌党内警告处分。
漳平市灵地乡留春村党支部书记陈垂盆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陈垂盆任留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以公务接待或争取项目资金为由,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水果及香烟等,合计4506元。9月,灵地乡纪委给予陈垂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漳平市南洋镇南洋村原党支部书记沈科田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沈科田担任南洋镇南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多次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合计9530元。2014年6月,该娱乐场所发票在南洋村报账。2015年9月,南洋镇纪委给予沈科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