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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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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周杨宁 海都讯 平和大溪镇大二村5名村干部因职务侵占被处分,并被平和县纪检部门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其中,大二村村党支部原书记吴进法和村委会原主任兼党支部委员吴金德,被处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村委兼报账员吴坤和、村原计生管理员吴添德、原村委吴瑞明被处以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收缴5人违纪所得。 经查,2014年11月,大二村筹资15.2万元对村道实施拓宽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当地包工头吴某中标。吴某认为工程造价太低,想放弃承建权。为使工程顺利进行,村委与吴某商定,由吴某负责施工,所需材料由村委会以集体名义采购。12月底工程竣工,村委按照原中标价标准在村财务中先行出账,等到支付实际工程款后再进行“差额结算”,差额盈余19990元。 今年3月,大二村召开村委会提议,考虑到村委在工程建设中尽心费力,决定将19990元差额盈余款以“辛苦费”名义进行私分,吴坤和分得3990元外,吴进法等4人各分得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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