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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B03版:漳州房产/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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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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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政策宽松 首付25%可执行

N海都记者 朱远娥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5%。

新政出台半个月后,漳州已有商业银行率先开闸。海都记者从中行、工行、农行等国有银行了解到,目前这三家银行已开始执行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25%的政策。其他商业银行也正在等待通知,预计近期内就可出台相关政策。

“不过,并非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到首套房最低25%的政策。”某银行个贷经理介绍,为了防控风险,银行将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由于“漳八条”放宽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目前漳州商业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对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各大银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仍可控制在30%。

某银行个贷部主任告诉海都记者,目前各大银行额度相对宽松,审批速度、放款时间较快,办理按揭贷款不需要排队。今年以来,为了刺激市场需求,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漳州也出台了相应的刺激政策。随着首套房25%政策的落地,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后将有利于刺激更多的刚需购房者入市。

□热点问答

1.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发布的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请问这个新政策在漳州要什么时候才能实行?

答:国家规定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为20%,即最低可以为20%,并不是一定要按照20%来执行,具体还需要根据各地市实际情况作调整。目前漳州市的政策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仍为30%。

2.我在厦门缴纳住房公积金,在10月10日在漳州港购买了第一套房子,申请的是商业贷款。根据10月8日开始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商转公,变成公积金贷款?

答:公积金政策都是按照省厅下发文件执行的,各地的实施细则会略有不同,异地贷款等相关政策省厅实施细则尚未下发。漳州目前还没有执行这一政策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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