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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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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吴芳 海都讯 小学文化的陈某,在漳州市区经营了一家汽车修配厂,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但他不甘心,耍起了小聪明,向运管所领导行贿5万多,希望自己的汽车修配厂能得到“照顾”。 可到头来,陈某的希望不但落空,还把自己送进班房。昨天,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因犯行贿罪,被芗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事情得回到2008年至2014年间,陈某在芗城区经营汽车维修配厂时,结识了时任芗城运管所所长黄某、副所长张某、维修股股长王某,为了让汽车修配厂在办理相关许可证、日常业务检查、年检等事务时,受到“额外”照顾,先后多次向上述运管所领导行贿。 经查,陈某送给黄某现金11000元和8800元的购物卡,送给王某现金8800元和16400元的购物卡,又送给张某现金2400元和11800元的购物卡(上述三人皆因受贿已被判刑,本报9月24日A7版曾作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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