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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4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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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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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4426万 陈忠厚一审被判死缓
曾任漳州南靖县委书记等职务;该案为我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涉案金额最高的贿赂案

N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李萍映 罗坤辉

海都讯 昨日,漳州市科协原党组书记陈忠厚,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一案,经龙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由龙岩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忠厚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判决认定,陈忠厚在担任漳州市芗城区副区长、南靖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4426.97余万元,其中索贿2880.8余万元;还利用职务便利,将341余万元公款挪用至其占有利益的漳州市某地产公司进行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陈忠厚还违反规定,批准将漳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应缴的土地出让金给予减免并缓缴,导致该公司在只缴纳部分出让金的情况下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应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36余万元的重大损失。

据悉,该案由陈忠厚在任漳州市科协党组书记时被查。2010年6月,对于陈忠厚受贿案,福建省检察院指定由龙岩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龙岩市检察院于2012年8月7日向龙岩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而陈忠厚受贿金额4400余万元,也是福建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涉案金额最高的贿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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