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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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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宗瑞(资料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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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中新 综合 海都讯 10月23日,台湾“最高法院”针对台湾富少李宗瑞性侵案审理一年后,认定他性侵5人、触犯5次妨害性自主罪,有3罪判刑4年10月,另外2罪分别判刑4年4月及4年,共判李宗瑞22年10月徒刑,全案定谳(音dìng yàn,【解释】定案;定罪),刑事附带民事求偿部分移给“最高法院”民事庭审理。 另外性侵8人涉犯10项妨害性自主罪部分的指控,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新审理,理由是当事人没有经过诘问,部分审理超过起诉范围,以及原高等法院认定有罪的犯罪事实与录影光碟刊验结果不符。此外,原本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即判决李宗瑞须赔偿被害人2745万元(新台币)部分,移由“最高法院”民事庭审理。 李宗瑞,有伤害前科,是台湾元大证券董事李岳苍之子,常出入台湾各大夜店,并与多名名模传过绯闻,但交往都不超过半年。2012年,因下药迷奸多名女性而被警方拘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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