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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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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方锦燕 通讯员 黄步强 林润森 阙露露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工商局获悉,将于本月起进一步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 根据新规定,漳州市工商局直接负责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出资人职责的内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股50%以上的公司、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的登记。 漳州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公司,或漳州市政府决定设立的公司,企业在漳州市新设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银行、保险、通信、证券、邮政、电力等实行分支机构层级管理的全国性大型公司,以及省级以上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在芗城区、龙文区设立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可到市工商局办理,或就近到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办理。 其他的私营企业,下放至区县工商(市场监管)局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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