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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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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周永宁 海都讯 “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大家注意了哦!”昨日,你的朋友圈有没有被这条“提醒”刷屏呢?不过,这条信息是假的,昨日,厦门交警通过其官方微博辟谣。 这条“提醒”内容还称,这是用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一般连续抓拍3张,发送到交警部门后台。 昨日厦门交警支队通过其官方微博“厦门交警”辟谣称,占用公交车站违停处罚1000元,不是在厦门!不过交警也提醒有车一族,厦门也不可以任性占用公交车站违停,否则将处100元罚款。 而从明年1月1日起,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在公交车站违停,处以400元罚款,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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