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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6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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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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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撞坏设施 这钱谁来赔
有律师称,单独驾考试车遇事故,理赔在法律上仍是盲点;考场和驾校将协商解决

N海都记者 吴芳

海都讯 漳州王女士参加驾考中心科目二考试时,因错把油门当刹车,撞坏了考试车及考场柱子。随后,王女士接到驾校转考场方的通知,要求缴纳3500元维修费。

昨天,王女士的丈夫庄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提出自己的质疑:考试时如果撞坏设施,都要学员掏钱赔,不少学员要中招,这合理吗?

有律师称,学员在使用考试车过程中,单独驾车遇事故后该如何理赔,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但漳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考场已同王女士所在的驾校协商解决此事。

把油门当刹车 撞坏考场设施

事发10月31日下午。漳州市交警支队驾考中心长泰官山考试场内,市民王女士在考科目二时,被另一辆考车撞上退出考场时,由于驾驶不慎,将考场候车处的柱子撞坏,并导致考车受损。

当天,王女士的教练因有事未到现场,其丈夫庄先生陪同前往考场。庄先生说,当天妻子开12号考车,在考直角转弯时,被当时8号考车逆行撞上,因此没有通过考试。王女士把车开回起点,就在靠近候考处,安全员时停时进的指挥,王女士一紧张错把油门当刹车,连人带车撞上了候车处的铁皮柱子,现场一人因此刮伤。意识到自己过错,他们当即把伤者送往当地县医院救治,所幸刮擦治疗后并无大碍。庄先生说,当天他们垫付了医疗费,随后几天,他们便接到驾校通知,称考场要求他们必须赔偿维修损失3500元。对于这笔费用,庄先生和王女士认为,不该仅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场和驾校正协商解决

昨天,海都记者从漳州市交警支队获悉,目前驾考中心长泰官山考试场已同王女士所在驾校——漳州港港峰驾校协商解决此事。

漳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指出,事发后,驾考中心仅要求驾校恢复损毁的设施,并未直接要求考生缴3500元,至于驾校和考生之后如何衔接并不知情,但对于恢复损毁的要求并不过分。毕竟是驾校考生造成设施损坏,考场内公共设施还将服务其他考生,3500元用于尽快请施工队修复设施费用。当然如果驾校能自行恢复原状,这笔维修费可以不交。

漳州市交警支队长泰官山考场曾主任介绍,考试中心所有的考试车辆都已购买保险,因此考车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但除此之外的设施损坏,应属民事赔偿。目前,考场正在同驾校协商解决此事。

对此,漳州港港峰驾校负责人於先生表示,该驾校承担的责任,驾校不会推卸。

律师:该谁理赔 法律尚空白

学员撞坏考场设施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大致有两类声音:

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曾律师认为,作为考场肯定先要追究驾校的责任,这是由于驾校的考生导致考场设施的损毁。而驾校和考生之间,如果由于考生自身存在过失行为,应该由考生承当相应责任。

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戴律师则认为,考场应该承担损失。理由是进入考场的考生前提都没驾驶资格,考场应允许他们犯错可能,考场理应预设到风险存在,如果因为考场没有预设到风险,导致的损失应考场自行承担。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罗律师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校学员如果是在学习期间在道路上行驶,应该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不过,学员在使用考试车过程中,单独驾车遇事故后该如何理赔,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容易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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