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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3版:大泉商/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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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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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鼓励电商入驻三大电商园

N海都记者 林淑芳

海都讯 在丰泽,百货商店、批发市场运营线上线下平台,也能享受资金奖励,最高10万元。近日,丰泽区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为鼓励丰泽电商行业做大做强,针对丰泽区三大电商园,以及有一定规模的电商企业,都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

作为电商企业入驻的集中地,电商园区发展迅速,在丰泽区,目前已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三大电商园,该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对新入驻华大电子商务产业园和领SHOW天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且年交易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其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屋租金发票凭证实施补贴,每平方米每月最高补贴8元,每家企业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入驻电子商务企业超过80家、使用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或入驻(注册)电子商务企业超过3000家的电子商务聚集区,给予运营商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此外,运营商为入驻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中心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免费提供第一年的注册场地托管及基础商务秘书服务,对运营商提供的第一年的免费注册场地托管及基础商务秘书服务给予适当补助,每新入驻(注册)并实际运营企业一家,给予运营商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奖励(其中入驻个体500元/家,公司法人1000元/家);对在校及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入驻(注册)园区并实际运营的企业,由运营商提供三年免费的注册场地托管及基础商务秘书服务,给予运营商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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