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涂松林 肖燕娥
海都讯 酒后驾车撞到路边车辆,不仅不道歉,还大声谩骂,让对方请交警来“评评理”,交警来了,遭他拳打脚踢。
昨日,诏安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批准逮捕该醉汉陈某旭。
陈某旭是诏安县城人,今年11月20日凌晨,喝得酩酊大醉的陈某旭,开车出去兜风。在诏安县324国道附近,陈某旭因为头晕,方向盘失控,撞上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轿车。车主发现车子被撞后,找陈某旭理论,陈某旭态度蛮横还说让对方报警,请交警来“评评理”。
交警沈某及同事接警后迅速赶到,发现陈某旭浑身散发酒味。
民警要求陈某旭配合调查,但陈某旭拒不配合,并大声辱骂,还用拳头击打民警沈某的脸部。其他民警赶紧上前欲制止陈某旭的暴力行为,陈某旭拼命反抗,随后,在场民警合力将陈某旭带回交警大队办案区。
经鉴定,陈某旭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28.1mg/100mL,属醉驾。四名民警有不同程度的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