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11月26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问政 |
|
|
N海都邦邦 吴芳 海都讯 昨天,市民王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求助,他是四川人,妻子是漳州平和县的。17年前,他们有了第一个小孩,当时条件差,在农村生娃,都是请当地接生婆接生,没有出生证明。3年后,他们第二个小孩也是这么出生的。俩孩子出生后,都落户到了四川。如今,孩子都大了,发现户籍不在本地,给读书带来种种不便,要把大人小孩户籍迁到漳州,但被平和县派出所告知,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这该怎么办? 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出生医学证明可以补办,到各个县域计生办委托的当地妇幼保健院办理。但时隔太久,补办出生证明程序复杂,现如今一般在医院出生的孩子,一个月内都能办出该证明,为避免小孩是拐骗等现象,国家对出生证明的管理十分严格,会要求提供亲子关系鉴定、父母户籍信息、村关系证明等系列手续。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