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5年12月1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12版:城事/相拍报

  1. 版面导航
2015年12月1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随警2
她报警说大白天遭抢 假的

N海都记者 韩影

时间:前日下午3时41分 地点:鲤城涂门街 民警:小梁警官

昨天等了一整天,那个没来补做笔录的女子最终还是没来派出所。

“我上午在涂门街被人抢劫,包里有4000多元现金。”前天下午3点41分,泉州鲤中派出所民警小梁接警赶到现场。

报警的女子还带着约4岁模样的小男孩,说是她儿子。

女子把“事发地”指给民警看。女子说,平时银行卡、身份证都不放在挎包里,所以只丢了些现金。她称,当时自己拉着儿子散步,一穿绿羽绒服的女子从她左侧经过,顺手抢走她的挎包,往新华路方向跑去。

女子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她姓林,漳州人,今年32岁。

笔录还未开始,林某说母亲出了事,得赶紧回去看看。小梁也说,笔录可稍后再做。

昨天等了一天,林某还没来补做笔录。小梁寻思决定先调取监控查查。

按林某描述,小梁查看了当日上午9时至12时的画面,没发现抢劫画面。前晚,小梁致电林某,希望她尽快来派出所做笔录。

林某在电话里支吾着,后来承认自己报假警。她说,她在城东一家店里做收银员。前天上午,她把店里约4000元营业款弄丢。老板追问,她谎称被人抢了。电话里,民警通知林某到派出所解释情况。林某答应昨天上午就去,但爽约了。

□民警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