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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6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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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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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4日起
思明区13项户籍业务改由派出所受理

N海都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厦公宣

海都讯 昨日,思明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自2016年1月4日开始,原需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的13项户籍业务改成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另有5项业务仍需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

据了解,在户籍地派出所受理的业务共有13类:户的管理、户的变动、户口申报、户口注销、户口恢复、户口迁出、户口迁入、市内变动、项目变更更正、户口证件管理、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居民身份证管理、经上级公安机关核准,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的事项。

此外,在思明区公安分局受理的业务则有临时身份证的制作、发放;加急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军人居民身份证的办理;特殊人群人像指纹信息的离线采集;公民户籍信息查询等五类户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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