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2015年12月5日A11版刊发的《银行高管炒股亏损 诈骗300多万还债》一文中,“近日,长汀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万元,该判决昨日起生效”表述有误,该案一审后,被告人赖某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并未生效。
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阶段。特向案件当事人及读者表示歉意。
海都记者 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