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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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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吴子桢 海都讯 朋友被强制戒毒,他帮取回存放在外的毒品,没多久就被民警查获。近日,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4年9月初,刘某的朋友赖某将一袋冰毒放置于朋友王某家中,由王某保管,两人一起吸食。半个月后,赖某因吸毒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虽然身在戒毒所,可赖某却还惦记着存在王某家的“好东西”。2014年10月15日,趁着刘某到戒毒所看望自己的机会,赖某让其取回冰毒,并交给另一个朋友保管。 10月25日,刘某依吩咐到王某家中将冰毒取回,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身上所带的冰毒就被民警查获。经称量,冰毒净重188.7克。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曾容留未成年人吸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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