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兰京
海都讯 昨日上午,厦门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作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今年3月1日,《办法》将正式实施。丁贤志介绍,《办法》总共33条,主要围绕电梯安全管理体制、电梯相关环节的行为规范、老旧电梯的处置、电梯应急救援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此次制定的《办法》有三大亮点:注重电梯相关环节的行为规范,重在解决问题具有操作性,而且强化了监督管理。
应急救援 全市统一调度
针对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应急救援存在响应、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介绍,《办法》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的电梯安全救援网络,由市质监部门建立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并与“公安110”、“消防119”联动,以此提高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乘用人在困人故障后得到快速解救。
具体地说,该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有人员24小时值班,乘客乘坐电梯被困后可以拨打专门电话,值班人员接到救援电话后,会及时将电梯困人信息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组织救援。在签约维保单位人员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救援时,值班人员可以协调就近公共救援站(全市将根据区域电梯数量设置公共救援站,救援站主要依据现有维保单位在不同区域设的维保点)人员,甚至公安消防人员赶赴现场救援。
运行状态 在线实时监测
《办法》还借助信息化手段,构建了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学校、幼儿园、医院、客运码头、商场、剧院等公共聚集场所新安装的载人电梯,应配置电梯安全信息采集设备,实时向平台传输准确信息,以此实现电梯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另一方面,平台与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相联通,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就是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电梯运行实时状态监测、故障自动生成报警、应急协调处置、事故追忆分析、风险监控、维保质量电子稽查、远程监察和社会宣传等功能,平台的建设将会大大提升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
《办法》还针对强化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实行信用监管,通过电梯安全评定、服务质量评价、违法行为人档案等手段,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电梯各方主体的行为。市民如果发现电梯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可以拨打12356电话反映。违反该《办法》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规定将被处以最低3000元,最高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