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1月26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海都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周永宁 海都讯 酒后驾车撞人致死;摩托车骑士撞死三轮车工,还弃车逃逸……昨日,厦门交警支队对外通报,2015年厦门共19人被处“终身禁驾”,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共7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共11人,1人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 这19人里,最年轻的是1999年出生的黄某,仅16岁,无证驾驶无号牌车造成重大事故;而洪某腾,取得驾驶证仅19天就酿祸。 厦门交警介绍,“终身禁驾”,即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