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2月16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省检察院昨日发布消息称,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漳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教育工委书记许荣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近日由莆田市检察院依法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称:被告人许荣勇利用其担任福建省平和县县长、县委书记,漳州市芗城区委书记,龙海市市委书记,漳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