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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8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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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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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突然没信号 被转走11万”追踪
机主状告厦门移动 索赔11万

N海都记者 许茵茵

海都讯 去年12月份,泉州市民吴先生手机突然没信号,银行卡内11万元被转走(本报去年12月曾报道)。日前,吴先生将运营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下文简称“厦门移动”)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昨日,该案在厦门思明法院开庭审理。

机主:移动补卡程序 存在重大过错

去年12月20日,吴先生在泉州市区朋友处泡茶时,发现手机突然没有信号,当天下午4时32分至35分期间,他的银行卡分3次被人取走共计110722元。

事后,吴先生与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核实,在当天下午,手机没有信号的原因是,当天有不明男子以吴先生的名义,持身份证、社保卡,在厦门集美一移动营业厅补办了他的手机卡。随后,有人通过这个补办的手机卡,利用吴先生手机号码绑定的手机银行,将卡内的钱转走。

吴先生认为,手机号早已实名制,按理说厦门移动公司作为发卡机构,对于客户的身份信息均有保存。但该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在不明男子所持有的身份证、社保卡号与机主身份明显信息有区别的情况下,仍为不明男子办理补卡手续。因此,被告的过错是导致本案原告损失的根本原因,故应承担原告的损失110722元及利息和诉讼费。

此外,根据厦门移动公司提供给原告关于补卡程序及业务回复显示,“旧卡已回收并当场销毁”。这说明厦门移动补卡手续存在漏洞,案发时,原告的移动手机卡并未离身,而移动公司何来的“旧卡回收销毁”补卡程序,前后矛盾,存在重大过错。

厦门移动:过错在原告 与移动无关

对于原告的指证,厦门移动表示,原告手机号码被他人补办,是其对自身身份信息和手机服务密码保存不善所致,过错在原告自身,与其无关。

厦门移动称,案发时,“客户”向营业员出示身份证原件,经营业员核对确认,人证合一,并且拨打机主电话,机主电话提示“暂时无法接通”后,营业员同意给予办理,并采用“机主持本人身份证加服务密码”的认证方式办理,在营业员对该客户进行身份证信息验证时,发现证件无法阅读通过,客户表示“是跟银行卡放在一起,无磁”。随后,该客户提供社保卡辅助身份证件,营业员核对确认社会保障卡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同时,营业员与用户确认了该手机号码的套餐、短信等信息,经核对无误,最终采用身份证加服务密码的认证方式,进行服务办理。“服务密码是由客户自行掌握,输入正确才能够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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