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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1版:同城/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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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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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商局发布201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洋葱变“大蒜” 种子公司赔偿14万

N海都记者 黄颖

海都讯 员工乱引导,阿婆跨警戒线摔伤,超市需负一定责任;物业强收沙石代办费,否则不给交房钥匙,这已经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到房车营地度假住宿,没想多次停电,景区也应赔偿……

昨日,漳州市工商局公布2015年漳州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海都记者选出5个有借鉴意义的案例。

案例 1

超市员工乱引导 老人跨警戒线摔伤

庄阿婆到漳州一超市购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收银台买单。因贪图方便,超市的工作人员在标注禁止跨越的警戒线跨了过去,紧跟其后的庄阿婆,在跨过警戒线时却不慎摔伤,后经送医治疗,费用三万多元

接到投诉后,漳州12315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庄阿婆认为经营者的工作人员错误引导才导致其摔伤,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经营者则认为庄阿婆系成年人,应当对其行为有正确的认知而选择错误的行走路线,应当自行承担大部分责任。最终,经过协商,超市赔偿庄阿婆1.3万元。

案例 2

房车老停电 游客获补偿

2015年7月13日晚,林先生到漳浦某度假村的房车营地住宿,一晚1253元。住宿期间多次停电,严重影响住宿体验,向酒店方交涉要求赔偿未果,请12315帮助处理。

12315工作人员查实,林先生在中午入住,7月13日晚上九点左右开始停电,过了3个小时才来电,7月14日早上7点多再次停电。

度假村应该在消费者正常接受服务的情况下保证服务的质量,但是消费者刚入住后发生多次停电,停电时间也相对较长,无法保证服务质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度假村补偿投诉方395元,并派车送其到漳州动车站。

案例 3

物业强收沙石代办费 侵犯业主选择权

龙海市消费者谢先生2012年购买一套商品房,2015年4月6日交房。交房时,小区物业却要谢先生先交每平方米12.5元的房屋装修沙石代办费,否则就不给钥匙。

消费者对自己的房屋装修所需的沙石有自己选择的自由,物业强制向消费者强制收取装修沙石代办费,否则就不交房的做法已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

龙海12315执法人员约谈小区物业负责人,并于4月12日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物业同意无条件向谢先生交房。

案例 4

液化气管道安装不当爆炸 致人脸部受伤

长泰县的蔡先生来电称其2月15日刚购买的液化气炉(含管道),使用时出现管道爆炸,造成他弟媳脸部烧伤。

2月16日,长泰县枋洋所接到申诉后,立即协同枋洋派出所到现场勘查,经过调查,引起爆燃的原因是安装和使用不当引起的。

2月17日,枋洋所组织双方调解,经协商,商家一次性赔偿蔡先生弟媳医疗费5000元。

案例 5

洋葱变“大蒜” 种子公司赔偿14万

东山县某蔬菜合作社翁先生投诉称,其于2015年9月1日购买的洋葱种子给多家农户播种后,到了收获季节却未见“结包”,造成严重损失,认为种子存在质量问题。

东山12315人员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些洋葱的根部只有蒜头一般大,12315人员马上通知种子公司人员到实地了解情况,经多方分析原因,发现洋葱不能“结包”是因为洋葱种子按季节分类,夏天应当使用夏季的种子,而种子公司却提供了秋季的种子而造成的。

经过12315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种子公司一次性赔偿村民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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