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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8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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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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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出警 遭21路公交抢道
交警: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将被扣分罚款,因避让造成违法,可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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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黄晓蓉 杨江参 王金淼

海都讯 微博网友黄先生@海峡都市报闽南版爆料称:消防车鸣笛出警,一辆泉州21路公交车不但不让消防车先走,还占用其他车道,和消防车抢着跑。

昨日,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黄艺荣副主任核实后确认,这辆车牌号为闽CYA314的21路公交车,确实占用其他车道并阻碍消防车出行。

泉州交警部门提醒,社会车辆在避让消防车时,如果因此造成压线或闯红灯,车主可向交警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免除处罚。

网友曝光:

刚和女儿讲礼让 公交偏偏抢道消防车

黄先生介绍,前天下午5点左右,他从津坂路右拐进入泉秀街时,两辆消防车鸣笛从消防支队往泉州汽车站方向驶去,他马上减速行驶并让行。

其间,黄先生还跟女儿讲起礼让特殊车辆的知识,“消防车赶着去救火,大家都得避让”。当时,泉秀街直行信号灯显示为红灯,两辆鸣笛的消防车欲走右拐车道,进入义全街。这时,原本直走的21路公交车,没有停在直行车道等候红灯,而是拐进右转车道停住,待绿灯亮时,驶上路口导流区,抢在消防车前直行。

黄先生认为,在消防车鸣笛赶赴救援现场的情况下,21路公交车不主动让行,还占用其他车道,抢在消防车前面,很不礼貌。他将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发到网上,呼吁更多车主主动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让行。

公交公司:

确认21路公交车占道 不让行消防车

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黄副主任介绍,他们进行了核实,当事司机姓邹,当时正值返程高峰期,路上车流比较多,公交车在过环岛路段,直行时违规变道,然后一直走在消防车前面,直到下一个公交站才停下来。邹师傅的解释是,当时自己也知道车后有消防车,不过担心公交车车身太长,会影响消防车的通行,所以才变了道。

出勤的两辆消防车属泉州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首车驾驶员王明亮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接到指挥巷起火的警情。经过环岛时,信号灯显示为红灯,因直行车道停了好几辆车,他就欲借右拐车道,通过导流区驶入义全街,没想到遭公交车抢道。

黄副主任表示,他们将对当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至于公交车占道行驶,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观点:

避让特种车辆 车主可免罚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泉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社会车辆在听到后方消防车等紧急车辆的鸣笛警告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首先减速慢行或者停下,然后打开双闪和转向灯,鸣笛提示后方车辆,陆续向右靠拢让出通道。同时,避让时造成压线或闯红灯,车主可到辖区交警窗口告知工作人员,可予免罚。

而当事人如果接到罚单,可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警方会在调查后视情况取消处罚。当然,司机也应留意取证,记下违章的准确时间、地点,最好能记下特种车辆的车牌,便于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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