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3月23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张娟/制表 |
|
|
N海都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华弘发 海都讯 昨日,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已在官桥、霞美、仑苍、洪濑、诗山等派出所增设5个非现场(记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并已开始接受处理非现场(记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至此,南安市共有8个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窗口,具体地址如右图。 其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可处理普通公路及外省高速转入非现场违法行为,以及2014年12月1日前普通公路及外省高速转入非现场违法行为(不记分);其余7个窗口只能处理普通公路及外省高速转入非现场违法行为(记分)。 南安市共有8个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1.交警大队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南安市南大路655号交警大队二楼35-37号 2.城区交警中队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南安市普莲路柳城派出所 3.水头交警中队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南安市水头交警中队内 4.官桥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南安市官桥派出所内 5.霞美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原南安市霞美交警中队内 6.仑苍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南安市仑苍派出所内 7.洪濑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南安市洪濑派出所内 8.诗山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南安市诗山派出所内 | |
|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