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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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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莹钰 海都讯 前半辈子,陈文素为家和丈夫活着——她从贵州嫁到南安霞美镇仙河村,一过就是20多年,丈夫病逝后,她打工养大女儿,用积蓄盖房。如今,两个女儿相继有了工作或归宿,她也想为自己的幸福争取一次:和现在的伴侣领证结婚,但苦于没有户口和身份证(本报昨日A5版报道)。 昨日,海都记者向南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队了解到,通过户籍系统查找,无法找到和陈文素所提供的信息完全吻合的户籍信息,现在无法确定陈文素是否在老家有落户。若她已在老家落户,根据相关规定,建议她回原户籍地恢复户口,办理身份证,然后再到现居住地办理暂住证,或者将户口迁入现居住地。若她没在老家落户,建议她回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补登户口。 另外,如果陈文素回老家后发现,原籍地丧失办理补登户口条件(无家人可提供她的身份证明),她可凭相关信息[包括本人、被投靠人申请报告;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以及丧失办理户口条件的证明等],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落户。 霞美派出所驻仙河村林警官称,户籍系统查到一位同名贵州妇女,信息与陈文素大致吻合,略有出入,民警已再次向其所在派出所发函请求协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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