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
海都讯 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提出,从今年开始,每两年对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一遍督察。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环保督察层级高,将在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目前该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
开展环保督察 福建走在全国前列
昨日,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对环保督察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我省在短时间内出台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抓住了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问题的“牛鼻子”,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督察特点】《实施方案》提出,将设立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挂靠省环境保护厅,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督察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层级高,方案明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以福建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名义开展;二是实行党政同责;三是强调督察结果的应用,督察组发现重大突出环境问题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督察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
【督察对象】督察主要针对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延伸至部分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2016年开始,每两年左右对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督察一遍。
【督察重点】环保督察突出六项重点,包括: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省及环保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这其中就包括市民关心的“水、气、土”问题,比如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等。
从“督企”到“督政”
设区市书记也要签环保“军令状”
专家认为,环保督察意味着环境监管从“督企”到“督政”转变,有利于强化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
专家表示,过去环保部门只管刹车,而地方主官却经常加油门,现在就是要让地方决策者和环保部门一起给环境污染刹刹车,“通过问责的手段强化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对于推进环保工作将起到更为关键的作用。”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在福州与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这意味着,除了市长,各设区市的书记也要签订环保“军令状”。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督察的结果将作为被督察地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和自然生态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