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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9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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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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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
5月1日起可在县一级办婚姻登记

N海都记者 陈建辉

海都讯 昨天,海都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婚姻登记可就近在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了。

“这样百姓可少跑腿,就近办理相关手续。”泉州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此前按规定,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婚姻登记,均必须在泉州市民政局办理相关业务,一年下来,一般共有500多对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婚姻登记。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确定泉州市婚姻登记受理机关权限的批复》(闽民事〔2016〕49号)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这一权限下放至县(市、区)民政部门,也就是说,此后所辖区域居民当地就可办理了,不用再往泉州市民政局审批窗口跑了。

为做好承接工作,泉州市民政局计划4月份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对县级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采取跟班操作。在办理过程如有疑问,市民可拨打泉州市民政局民政窗口咨询电话:0595-221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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