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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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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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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变通假整改
厦门市运管处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N海都记者 兰京

海都讯 近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

市运管处的处领导、调研员单人单间办公,每间面积平均35平方米左右,均超过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标准。2013年9月第一次整改时,该单位采用屏风或书柜、铁皮柜等进行分区域隔断的方式规避整改,办公用房面积不变;2015年2月第二次整改时,虽然明确正处级领导干部2人一间办公室,副处级领导干部与其他在编人员3人一间,但所有处级干部均安排与长期在外挂职或病假不在岗人员合用办公室,实际仍为原使用人使用。此外,还存在三间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准配备卫生间、休息室的问题。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市运管处党总支书记、法人代表张建锋,市运管处调研员、分管办公室工作的石红波,市运管处现任办公室负责人刘金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运管处办公室原主任阙礼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市运管处副处长郑钢、副处长林少雄、调研员屈经国、调研员张瑞生等人进行诫勉谈话。市运管处原处长施红兵对该单位办公用房违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且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因有其他违纪问题,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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