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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2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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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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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被告同名同姓 诏安小伙成‘老赖’”追踪
法院称“笔误” 已裁定更正获谅解

N海都记者 肖和勇 陈青松 实习生 郭丽妍

海都讯 诏安小伙许艺民因与同村一名村民同名同姓,被诏安县人民法院当成老赖,个人信息及照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漳州本地一家报纸上曝光。此事经本报独家报道后,诏安县人民法院承认工作失误,提出4项补救措施(详见本报3月18日及19日报道)。

昨天,诏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沈少辉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称,诏安县人民法院在此案民事判决书上,存在“笔误”,经多方协商沟通,他们已作出裁定更正,重新出具裁定书送达许艺民处。“当事人双方已表示认可和接受。”

沈少辉称,对于办案人员的追责问题,目前,诏安县人民法院纪检部门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此外,针对办案中出现漏洞,诏安县人民法院正在进一步规范当中。目前,针对此案的真实被告,诏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昨天下午,许艺民告诉海都记者,前些天,诏安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赶赴广东,将裁定更正的裁定书送到他手中。“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我表示接受认可。”许艺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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