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张丽华 海都记者 戴敏
海都讯 少女陈某意外怀孕后惊慌失措,寻前男友及其叔叔“相帮”,可一朝分娩,孩子生下后却被三人远卖他方。4月22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三人因犯拐卖儿童罪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意外怀孕 前男友出手“相帮”
陈某是永定人,1996年出生。2014年6月的一天,她直感恶心想吐,到医院检查才知自己怀孕,但却不知孩子他爸是谁。惊慌失措之余,拨通了前男友简某的电话。
“我怀孕了,想把孩子打掉,但又没钱,也不敢和父亲说,如今肚子越来越大了,连家都不敢回了,该怎么办?”电话中的她哭诉道。
此时,简某的叔叔郭某刚好在旁边,得知此事后,郭某提出让陈某把孩子生下,由他抚养,相关费用他来承担。简某觉得也是个办法,便劝陈某留下了孩子。
事后,简某再次联系陈某,称其叔叔刚好想要个孩子,如果生下女孩就给她一万元营养费,生下男孩就给她两万元营养费。
一朝分娩 孩子远卖泉州
去年2月6日,陈某产下一名男婴。第二天,经检查该男婴疑似患有新生儿败血症,郭某便不想抚养了,但又想要回之前照顾陈某生活起居及住院所花的费用,便和简某商量将这名男婴卖到泉州,准备卖几万块钱。
随后,几经周转,简某便联系上泉州的一位买家(另案处理)。同年2月16日,双方最终以8万元的价格将小孩交易,其中郭某分得6.3万元,陈某分得1.7万元。
大年三十,陈某回到家中。殊不知,他父亲早已听到关于她在外面生了个小孩的传言,在父亲再三追问下,陈某老实交代了将小孩生下后卖到泉州的事。
虽然对女儿失望,陈某的父亲却希望能把孩子抱回来抚养。随即,陈某联系上了买家,说想去看看孩子。谁想,第二天郭某便打来电话,威胁称不要再和买家联系。
随后,陈某的家人报了警。去年2月27日、28日,简某、郭某分别到辖区所在派出所投案,6月1日,陈某到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刑侦大队投案。
罪责难逃 三人因拐卖儿童获刑
所幸,被买走的男婴最后被公安机关带回永定,并由陈某的父亲领回家照顾。孩子相安无事地回来了,是否就代表简某、郭某也能相安无事?陈某主动报警,是否意味着这起案件就与她无关了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简某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被告人陈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郭某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后又翻供,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另因其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简某、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均能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陈某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
最终,永定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简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