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许茵茵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日前厦门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永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7年至2015年中秋,蔡永河在担任湖里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湖里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湖里区金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加油卡等,共计人民币15.55万元。2016年1月,蔡永河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职级,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厦门市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许生强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14日,许生强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未如实报告操办情况,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4.004万元和其他礼品。2016年3月,许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厦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石好荣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期间,石好荣先后三次在某陈酒养生收藏馆接受其管理、服务的社团相关人员的宴请。2016年3月,石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厦门市规划委建筑景观处处长陈琦、法规监督处处长程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健身活动等问题。从2005年底开始,陈琦、程静在学习打网球的过程中,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场地租金及相关费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陈琦、程静仍然继续接受邀请,参加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打球活动安排,并接受对方赠送的网球拍及吃请等活动。2016年2月,陈琦、程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厦门市殡葬管理处处长华成海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期间,华成海经常利用公车接送其上下班之机,搭载其外孙上学和放学。2016年3月,华成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