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5月10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B02版:教育周刊/关注

  1. 版面导航
2016年5月10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学生殴打老师事件引关注,海都会客厅“对症下药”
过度保护即纵容 让应有的“惩戒”落到实处
(上接B1版)

过度的“保护”

学生无形中被纵容犯错

核心观点:对未成年人的过度保护,其实是在纵容他们犯错甚至犯罪,因为做错事不用承担什么后果。国家要有一定的法律措施来维护学校、教师正当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手段。

记者:除了老师缺乏惩戒权外,还有什么原因吗?

赖东升:除了惩戒权外,还有一个问题是按《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学生还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受法律保护。保护未成年人,这是应当的。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对学生的保护过度了,甚至有点无限度了。甚至14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做出了极其恶劣的伤害事件,也不负法律责任,反而是监护人承担责任。这对一些调皮捣乱甚至品质非常恶劣的学生,无形中是种放纵。

这最终会带来非常严重的结果——尊师重教氛围受挑战,老师他不敢去管学生,至少他在自己上课的45分钟里,他要确保自己人身安全。就像之前扶老人案件一样,扶了之后还要负法律责任,最后谁敢扶?所以现在才会出现即使有人倒在地上,但也没人敢去扶的现象。长远来说,这个是严重误导,价值取向完全出现偏差了。

陈伯强:对未成年人的过度保护,其实是在纵容他们犯错甚至犯罪,因为做错事不用承担什么后果。无知者无畏,有的中小学生认为我现在犯任何错误都没关系,法律是保护我的。说到底,现在的问题是过多地保护学生,缺少对老师的保护,所以打老师说打了就打,对打老师的学生也只是批评教育。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中国留学生在美国虐待同学被判刑后,他们的家长接受不了。在美国未成年犯罪是照样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美国50个州有一半以上的州没有对犯罪做出年龄界限,有的州甚至规定7岁以上犯罪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郑惠懋:国外如果出现类似家长、学生顶撞、侮辱、谩骂、殴打老师,或者罚款或者鞭刑或者拘留。而国内的实际情况是,家长、学生一闹,学校、老师往往被推出来承担责任。这样无形中怂恿很多的家长、学生来闹,所以国家要有一定的法律措施来维护学校、教师正当的教学行为和教学手段。

家长打着维权旗号推卸责任

让老师不敢管

核心观点:家庭教育缺失,孩子在家里从来没有被批评过,抗挫能力太差,承受不了一点批评。而家长毫不吃亏的意识,让孩子事实上失去老师对其的有益管教。

记者:老师有心无力,学生被过度保护,那么家长呢,在其中又承担何责?

郑惠懋:现在的孩子被老师口头批评了,回去和家长一说,家长就反来学校闹了,还有的孩子为了一点批评就做出过激行为,这折射出家庭教育的问题。很多孩子在家里从来没有被批评过,抗挫能力太差,承受不了一点批评。

另外,现在的小学生家长大多都是上世纪70末、80后出生的第一代独生子女,他们本身都是被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疼爱成长的,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尊师重教的观念也比较淡薄,在教育孩子问题上也沿袭了一贯的宠溺,没有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家庭教育很大一方面是家长、父母的行为习惯的引导,再一个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灌输,对小孩子这两方面很重要。像我们常说的有家教,就是父母的行为和父母优秀的文化素养、知识熏陶,而不是把孩子教育问题全部转嫁给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陈伯强:在家长、学生面前,老师其实处于一个相当弱势的地位。很多家长维权意识很强,我小孩子吃一点亏就要大闹。他没有意识到老师不能管、不敢管之后的危害。其实,老师真的把你小孩子狠狠大骂一顿,反而是为你孩子好,真的是为你好,恨铁不成钢。无所谓的老师、没有责任心的老师,管你呢,你爱睡就睡,在课堂上睡觉也不影响我的工资收入。

除了上面说的原因外,个人觉得还有和近年来的教育产业化势头相关。教育产业化后,尤其在民办学校,家长就很偏颇地理解成我是交了钱的,我和你是平等的,你是提供服务者,我是消费者,代入经济观念,教育的崇高地位就被降低为一种金钱服务关系,家长的心态就是“我花了钱的……”,特别是民办学校,我花了好几万进去,你必须把我服务好,把经济关系错误地带到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当中去了。

陈笃恒:孩子的成才需要三个方面,一个是社会,一个是家庭,还有就是学校。我们对家长的教育确实很缺乏,导致我们的家长都不舍得让孩子吃苦。现在很多独生子女,享受一家人的照顾,习惯了什么都要顺着自己的做法,却什么都不尊重。现在,打医生、打老师的现象之所以普遍,和家长的家庭教育缺失也有很大原因。

给老师应有的惩戒权

未成年人受保护也要有限制

核心观点:改变学生殴打老师现象,重拾尊师重教传统,需从律法的制定、教师的管理、家长的教育、媒体正面宣传等多方面下工夫。

记者:如何才能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大家有何建议?

陈笃恒:这个是个综合题,要从多方面来共同努力,不能只从某个角度来谈,如果这个土壤没有改变,这个氛围没有扭转,这个社会没有重视,最终难得到真正解决。

赖东升:个人建议,从律法上、从制度设定的指导思想上就要注意学生价值取向的问题。从法律法规制定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加以规范,明确未成年人受保护一样要有条件限制的,不能再无限度保护。

另外,在顶层设计上要给老师惩戒权,只靠单一的说教、一遍两遍苦口婆心,最后在学生看来就像在念经,没效果,真没效果。

郑惠懋:首先要加强对学生传统方面的引导,我们的教材要有意识地选录一些像鲁迅先生小时候迟到被罚站后来刻“早”字,周恩来总理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好文章,少一些卡通化、动画化的内容。还有,学生的品德课里要注重对学生行为和操作能力这方面的教育,不能忽视了做人方面的教育。再一个,家长教育要跟上,比如有没有可能开设婚前教育,把传统的家教纳入婚前教育内容,让年轻夫妇明白做家长应承担起什么责任。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的法律手段,要有约束力,对学生、家长闹学校、打老师的这些不良行为要有约束力。还有媒体,要多弘扬一些正能量,比如尊敬老师、刻苦学习的事例,也要加强校园法制报道,让学生明白做什么是错的、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