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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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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志坚 海都讯 昨天上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飞云作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厦门市商事主体年报公示有关问题,并与网民在线交流。自2014年3月1日起,商事主体不再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而是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并公示。 叶飞云透露,迄今为止,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41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部分已经结案,罚款金额达27万元。他表示,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各方面均会产生不利的后果,例如银行不放贷、评优受限、政府采购受限等。而被处罚的企业,除了企业要蒙受一定的金钱上的损失外,同时处罚信息按规定必须会向社会公示,因此对企业的经营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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