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韩婧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南安东田镇蓝溪村陈某农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昨日被该局刑事拘留。
今年4月初,南安深山黑作坊土法制铝锭,生产废气直排,洗铝染黑一池水,因降雨黑水溢出流下村道,引起村民注意。4月20日起,因村民举报,本报介入调查并曝光后,引起南安市环保局、南安市检察院、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重视。报道后第一天,南安多部门联合执法,现场强拆了黑作坊两制铝车间。此后,南安市环保局对废水、农田水、溪水抽检,且黑作坊废水废渣现场开始清运。同时,南安检察院立案督促森林公安展开刑事侦查。4月28日起,南安市森林公安开展调查,聘请了具有相关鉴定资质的机构对黑作坊山头的林地破坏面积、林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昨日,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透露,已确认黑作坊经营者陈某农破坏并占用林地面积超过10亩。
据南安森林公安经办民警介绍,该加工厂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厂并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周边村民怨声载道。该事件也引起市检察院和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高度重视,通过调查发现该案当事人可能还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对铝渣回收加工厂展开调查。
经查,陈某农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在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大仁内”山场未申请使用林地手续,擅自开挖山体、非法占用林地,并在占用的林地上开路、建设固定建筑物作为炼铝的厂房和建设沉淀池。在陈某农的指认下,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陈某农破坏并占用林地已超过10亩。犯罪嫌疑人陈某农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名词解释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