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晓燕
海都讯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面试和体检时间定在6月27日至28日。
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下同)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从2015年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2.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二线;3.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至2016年8月31日);4.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6月12日至22日期间,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自行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据悉,今年福建省军队院校的招生面试体检工作,采取“分片设点、异地同步”的方式,在全省设立2个面试体检点,福州点主要承担福州、南平、宁德、三明、平潭5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面试体检地点在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泉州点主要承担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5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面试体检地点在解放军第18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配合,面试工作人员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从军队院校选派。省军区招生办对面试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编组,每组3人,共同面试考生。各面试现场设立1个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表由各组负责人签字后当场交还考生本人(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将面试表带出面试点)。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复议申请,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面试小组负责人还应在面试合格考生《体检表》的“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结论。
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牵头协调,各体系医院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配合,体检工作与面试工作同步展开,所有考生先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体检合格考生名单7月2日14:00前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于7月2日18:00时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3日上午8:00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