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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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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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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点东西还要付钱吗?”
男子在加油站买东西不付钱,后涉嫌醉驾被刑拘

N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朱培达

海都讯 半夜去加油站加油,拿了东西,却拒不付钱。民警到场却发现,男子竟然涉嫌酒驾。昨日凌晨1时许,这一幕就发生在晋江磁灶东山村一加油站。被移交给交警部门后,32岁的晋江人王某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刑拘。

磁灶派出所民警介绍,昨日凌晨1点左右,一名男子开着一部白色面包车到加油站内加油。等待加油过程中,男子还到加油站的购物区拿了一包烟和一些零食。不过,男子没付钱,就回到车上。工作人员追出去,要求他付钱,但是男子却大喊“拿点东西还要付钱吗?”说完,他还是不付钱。工作人员无奈,只好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男子王某没穿上衣,仍在继续跟工作人员吵。“我们正要上前去制止他,却突然闻到他身上一股很强烈的酒气,明显涉嫌酒驾。”民警说,他们马上将男子控制住,带回派出所。王某交代,前晚他跟几个朋友一起喝完酒后,还坚持要开车回家。后来因为车没油,去加油时,酒劲上来,就跟工作人员吵起来了。

昨日,王某被派出所移交给交警部门处理。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4.48mg/100ml,涉嫌醉驾。目前,他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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